经湖南信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现决定成立湖南信息学院艺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顾问:黎善江
组长:黄 晴
常务副组长:王阿格
副组长:舒宇峰
组员:季安杰 韦鑫 刘文坤 李鹏伟
自成立之日起,筹备工作组全面负责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并经艺术学院院分团委批准,依据有关规定,授予筹备工作组除《湖南信息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外的以下职权:
(一)以筹备工作组的名义向大会递交议案;
(二)审查学生代表、学生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核提案有效性;
(三)起草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及召开期间的文书、草案及其他文字材料;
(四)制定与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相关的临时制度;
(五)以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的名义对外联络其他学院、媒体及本校相关机构等;
(六)预算和决算大会经费,筹办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所需后勤物资;
(七)在艺术学院分团委的指导下,联络协调各年级、各专业,完成委员候选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监票人、计票人等相关人事提名工作;
(八)根据本会实际情况,安排大会筹备日程,经组长同意并报请学院党总支批准,提前或者推迟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日期;
(九)与学生代表大会筹备相关的其他工作。
筹备工作组应当在章程规定及授权范围内切实履行对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职责。艺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十分之一以上会员认为筹备工作组未及时履行相关责任,或履行责任超出章程规定及授权范围的,应当组织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所涉及事项审核。审核确实的,应当重新组织成立筹备工作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