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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6 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3-16 浏览次数:
基层党组织:
         为了做好202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名额

二级学院按46、47、48期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学生总数的12%进行确定发展对象名额,现按1:1.1比例进行拟定发展对象计划数分配,严格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发展对象计划数43名;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发展对象计划数45名;

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发展对象计划数43名;

管理学院党总支发展对象计划数57名;

艺术学院党总支发展对象计划数48名;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发展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0名。

二、严格把关发展党员基本条件

(一)首要条件

1.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须经党组织一年及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3.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1次,主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不少于4篇,培养联系人对其有填写入党考察意见。

4.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入党动机端正,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史,对党绝对忠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必要条件

1.发展学生党员: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文明使用互联网;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勇于创新;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在平时学习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劳动教育、集体活动等方面认真刻苦、积极参与、担当作为、发挥作用,体现主动性、先进性、群众性。个人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50%(不得挂科),获得至少2项校级及以上荣誉奖项;个人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先进事迹获媒体报道,影响较大,成绩可适当放宽。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电信诈骗、制造舆情、宗教迷信等情况的学生不得发展入党。

2.发展教职工党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校爱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友爱,在工作中表现主动积极、敢于担当、以身作则,成绩显著,体现先进性,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发展教职工党员须来校工作时长须满2年。其中行政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获评“A”等级,且须至少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荣誉;专任教师须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获评“A”等级,且校级及以上荣誉奖项(包括指导学生参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等项目中,累计须不少于4项。高学历高职称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人员等高知识群体优先考虑。在近三年工作中出现过年度考核“C”等、教学事故、学术造假、违规违纪、学生投诉、宗教迷信等情况的教职工不得发展入党。

三、严格遵循发展党员程序流程

1.组织推优(3月16日-21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公平、公正、公开推优,党组织委派至少2名中共党员出席会议,负责过程记录、监督、反馈。教职工发展对象直接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2.征求意见(3月21日-22日)。推荐拟发展对象人选,应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并征求意见。学生应征求学院辅导员、社区辅导员、学业班主任、任课老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的意见。教职工应征求分管领导、部门同事或相关师生代表等人员的意见,及时填写发展对象人选征求意见记录表。

3.听取考察意见(3月22日-23日)。党支部采用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考察意见。

4.支委会研究(3月23日-25日)。党支部委员会综合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拟发展对象人选,上报党总支审查。

5.党总支审查(3月26日)。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查,重点对入党条件、入党手续、入党材料等把关,填写审查意见,向党委组织部报备。

6.党委备案审批(3月27日-4月1日)。党总支向组织部提交备案报告(纸质版)和《湖南信息学院拟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待党委审批同意后,组织部再书面反馈备案表》(电子版),待党委审批同意后,组织部再书面反馈备案意见。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统一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

7.确定入党介绍人(4月1日)。列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为发展对象确定2名入党介绍人。学生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为其学院辅导员、社区辅导员;学院教职工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为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部门教职工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为党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入党介绍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负责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填写志愿书等相关材料。

8.进行公示(4月1日-8日)。党委备案同意之后,党支部对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政治审查(4月9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包括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相关单位党组织(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填写政审综合报告。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0.集中培训(4月10日-12日)。学校党校制定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内容,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发展对象高级培训,不合格不颁发结业证书。

11.支委会审查(4月13日)。审查前应再次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同发展对象谈话,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手续是否完备。预审的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情况,政治审查材料,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材料,公示、审批文件等。审查完后,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决议,上报党总支审议后,再报党委预审。

12.党委预审(4月14日)。组织部负责对上报的发展对象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对审查材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听取基层意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形成分析报告,报党委审批,下发预审意见文件。

13.填写入党志愿书(4月15日)。党委对发展对象预审合格的,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基层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应由发展对象填写的内容,须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由本人认真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应由支部书记或相关负责人填写的内容按要求填写,不得要求发展对象或其他人员填写。

14.支部大会讨论(4月15日-18日)。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会议,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主要程序: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对发展对象的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2个及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表决时,党员一般不宜弃权,应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发展对象必须参加讨论接收本人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不能到会的,支部大会不能讨论其入党问题。

15.党委派人谈话(4月20日-23日)。党委指派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思想表现,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6.党委审批(5月15日之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形成报告,由党总支审议后,及时报组织部。党委在1个月以内召开会议集体讨论表决,下发审批意见。

四、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严格落实计划。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培养、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细化教育、培养、考察、报备、审查、公示等程序,确保制度严格、程序严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委下发的发展对象计划,注重把关考察培养,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择优推荐,重点考察入党动机是否正确、对党章党史党规的掌握程度、对党的认识等,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视发展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入党。

(二)确保发展质量,按时报送材料。党校将集中组织一次理论摸底考试,对入党认识不深刻、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列为本次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校高级培训班集中学习,培训学时不低于24课时,培训完毕后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对发展对象的考核,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不遵守纪律、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发展资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及时报送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做到材料完整齐全,时间逻辑关系符合要求。

 (三)做好信息录入,建立党员档案。党支部应在党委审批通过新发展党员后的1个月内将新发展党员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支部及时建立和完善新发展党员的档案,内容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指派专人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学习心得、思想汇报、个人自传、群众座谈材料、党校结业证书、政审材料、公示审批文件、会议记录等。学生党员档案袋由二级学院统一保管,教职工党员档案袋由组织部统一存放。


中共湖南信息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