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积极配合学校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校园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5、校园欺凌行为;
6、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7、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8、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9、妨碍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校外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10、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11、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面对黑恶,请敢于举报!
艺术学院扫黑办举报电话: 0731-84098000
0731-8409805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携手,打造平安校园、阳光校园,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艺术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